新疆高职专科批次8月26日征集志愿 27日至29日录取
8月25日,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获悉,根据我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,8月26日8时至20时(北京时间)进行汉语言、民语言、双语班、蒙语言高职(专科)零批次、高职(专科)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。此次征集志愿也是我区今年录取工作中最后一次征集志愿。
民考汉高职(专科)零批次、高职(专科)批次未完成计划的征集志愿将在8月28日8时至20时(北京时间)进行。
本次征集志愿高职(专科)零批次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,每个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;高职(专科)批次可填报9个院校志愿,每个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。
高职(专科)批次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。8月27日至29日,汉语言、民语言、双语班、蒙语言高职(专科)零批次、高职(专科)批次未完成征计划集志愿投档、录取。8月29日至30日,民考汉高职(专科)零批次、高职(专科)批次未完成征计划集志愿投档、录取。
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前,须登录新疆招生网(http://www.xjzk.gov.cn)通过“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”凭准考证号、身份证号和密码查询录取结果。已被录取的考生所填征集志愿为无效志愿,未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可填报本次征集志愿。
考生进入系统后通过“征集志愿填报说明”查询相应语种未完成计划相关信息,然后选择“填报及修改志愿”,在左侧栏中选择相应的批次进行填报,将确认填报好的志愿“保存”后安全退出即可。
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醒,凡符合征集志愿规定条件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,要认真对待征集志愿填报,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及时登录新疆招生网填报征集志愿,以免错失被相关院校录取的机会。填报征集志愿时,还应全面了解征集志愿院校计划缺额、专业、院校收费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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