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测试内容及要求
湖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测试,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考察:
一、专业水平
1.对拟任教专业对应行业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,以及相关技术领域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有一定了解。
2.具备拟任教专业的基础知识、必需的基本操作技能和操作规范。
二、职业素养
职业素养的测试从以下三个方面考量:
职业认知
(1)热爱职业教育事业,有较强的从教愿望,能正确认识、理解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的职业特征,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能够正确认识、分析和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师德问题。
(2)关爱学生,尊重学生,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学生,关注每一位学生的成长。
言语表达
(1)语言清晰,语速适宜,表达准确。
口齿清楚,讲话流利,发音标准,声音洪亮,语速适宜;讲话中心明确,层次分明,表达完整,有感染力。
(2)善于倾听、交流,有亲和力。
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,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,并能够较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;在交流中尊重对方、态度和蔼。
3.思维品质
(1)能够迅速、准确地理解和分析问题,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。
(2)能够清晰有条理地陈述问题,有较强的逻辑性。
(3)能够比较全面地看待问题,思维灵活,有较好的应变能力。
(4)能够提出具有创新性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。
三、身心素质
身心素质的测试主要考量两个方面:心理素质和仪表仪态。
1.心理素质
(1)积极、开朗,有自信心。
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,主动热情工作;具有坚定顽强的精神,不怕困难。
(2)有较强的情绪调节与自控能力。
工作有条不紊,不急不躁;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,有应变能力;能公正地看待问题,不偏激,不固执。
2.仪表仪态
(1)仪表整洁,符合教师职业和场景要求。
(2)举止大方,符合教师礼仪要求。
(3)肢体语言得体,符合教学内容要求。
四、教学能力
教学能力主要从三个方面:教学设计、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考量。
1.教学设计
(1)对所教课程在拟任教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、作用以及与其他课程的关系有所了解。准确把握本课程教学目标、教学内容。
(2)能根据课程目标确定试题内容的教学目标﹑教学重点和难点。
(3)体现学生的主体性,教学方法和手段等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点和内容要求、场景要求,因材施教。
2.教学实施
(1)能够有效组织学生的学习活动,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,有与学生交流的意识。
(2)能够科学准确地表达和呈现教学主题、教学目标、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,主题突出,层次分明,板书工整、美观、适量。
(3)能合理运用学生用设备、示教设备、示教技术等;
(4)能够较好地控制教学时间和教学节奏,合理地安排教与学的时间,较好地达成教学目标。
3.教学评价
(1)在教学实施过程中注重对学生进行评价。
(2)能客观评价自己的教学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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